关于驻马店市飞龙商贸有限公司
集资诈骗案集资参与人进行核对登记的公告
驻马店市飞龙商贸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现已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将由案件主办地新乡市红旗区牵头处置涉案资产,各地区统一配合进行清退兑付。为提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尽快核查完毕组织清退兑付,现就该案涉及驻马店部分集资参与人债权核对登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期限及地点
(一)登记时间:自2019年5月6日起至5月24日止
(二)登记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白桥路与天顺路交叉口东南角人民街道办事处1楼103房间。
二、需携带的材料
1、定期集资合同(野生灵芝收藏回购协议、收据等)、活期合同(VIP会员卡、存款凭证等)全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与集资有关的付款凭证(银行交易凭证、收据、POS机刷卡小票)原件及复印件。
3、集资户本人在郑州银行驻马店分行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用于清退集资款)。
三、登记范围
因该案涉及地市较多,经与主办地协商,决定登记范围如下:新乡市飞龙灵韵灵芝有限公司的集资群众,在新乡市登记;驻马店飞龙商贸有限公司的集资群众,在驻马店市登记;河南大爱飞龙实业有限公司的集资群众,在许昌市登记。望集资参与人互相转告,配合做好信息核实登记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集资参与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则上,不允许委托登记,因特殊原因,确需代为登记的,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逾期未登记的,所有损失自行承担。
驻马店市驿城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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